最新動態
國家標準《倉單要素與格式規范》修訂工作研討會——法律專家座談會
發布時間:2023-06-12 來源: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
2023年6月4日下午,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(以下簡稱“中國倉協”)在北京召開國家標準《倉單要素與格式規范》修訂工作法律專家座談會。中國倉協副會長兼秘書長李燕主持會議,參加會議的專家有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視員扈紀華,中國人民銀行參事室原主任劉萍,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相關領導,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長薛峰,中國銀行法學會副秘書長呂琦,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張稚萍,中國仲裁法研究會金融仲裁專業委員會主任卜祥瑞,中國民生銀行資產保全部總經理荊珂、總經理助理袁野,倉單信息登記平臺負責人/中倉登數據服務有限公司總裁馬令海、副總經理李樹軒,以及金融倉儲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姜松、副秘書長郭曉艷等。
姜松重點匯報了倉單標準修訂的3個主要思路:一是以《民法典》依據,精準修訂“倉單”術語;二是以20多年來倉儲融資的實踐經驗與倉單的應用領域為基礎,合理界定標準的適用范圍;三是在國際組織即將發布《倉單示范法》、而我國沒有《倉單法》的情況下,《倉單要素與格式規范》應根據實踐需要,通過增加或修訂“倉單要素”以促進倉單的規范出具與使用。
與會專家以《民法典》相關條款為依據,重點討論了倉單的內涵與外延,建議國家標準的適用范圍應該包括所有場景下的倉單;在倉單要素設置上要充分考慮倉單的交易與融資兩類主要用途;基于目前倉單的斷點主要在“控貨”與“控權”兩個方面,與會專家建議通過倉單登記打通這兩個斷點,同時充分利用技術的進步,以保障貨單一致;倉單做為權利憑證,貨物的所有權利都應融入到倉單中,不能游離于倉單之外;關于倉單信息的公示,要考慮交付、背書、登記的效力問題,特別是登記方面,只有盡可能的統一登記才能達到公示的意義。
最后,與會專家表示,國家標準《倉單要素與格式規范》的修訂要重點解決如何識別“倉單”問題,這對于解決倉單在交易、流轉中的問題具有重要的基礎意義。
下一步中國倉協還將邀請更多單位參與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,組織標準起草小組進行更深入的市場調研與多層次座談,盡快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