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
自愿參加評價的企業,從中國倉協官網(http://www.yirendh.com/)下載《冷鏈集配中心標準化評價申報表材料》,在自評的基礎上確定申報評價等級,并填寫《申報表》。
企業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資料:
1、評價申報表(原件);
2、評價企業自評表(原件);
3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(復印件);
4、衛生許可證(食品經營備案)(復印件);
5、應急管理部門驗收合格證明(復印件);
6、申報庫區的簡介、倉儲系統簡介及庫區平面圖(復印件);
7、自有倉庫提供房產證或土地證,租賃倉庫提供租賃合同、房產證或土地證(復印件);
8、經第三方認證的綠色設備或節能設備書面證明或證書等清單;
9、相關運營管理制度、運作流程等;
10、相關獎項名稱清單。
《申報表》及相關材料以申評庫區(倉庫)為單位一式兩份,經由地區性評價機構轉報“中倉標評辦”一份,無地區性評價機構的、直接報送“中倉標評辦”。
多網點、多級法人的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,可向“中倉標評辦”或地區性評價機構統一申報。
二、初審
“中倉標評辦”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,對初審合格的,通知申報企業和地區性評價機構;對材料不完整的,要求企業提供補充材料;對初審不合格的,應向申報企業說明原因及依據。
三、現場評審
現場評審組由三名評審員組成,四星級(含)以上冷鏈集配中心的評審組組長由“中倉標評辦”指派,按照評價表的內容與指標,對現場實際情況及申報材料逐項進行評價,現場評審的程序如下:
1、聽取企業情況介紹;
2、審查文字資料、審核庫區或倉庫現場,填寫評審表;
3、評審組討論、撰寫評審報告;
4、向申報企業通報評審意見;
5、聽取、解答申報企業的說明和質疑;
6、評審人員、申報庫區負責人在評審報告上簽字。
四、審定和公示
“中倉標評辦”對評審報告進行審核,檢查有無違規情況,核實評審報告的準確性等,并將審核通過的評價結果在中國倉協官網上進行10日的公示。
對公示期收到的異議或質詢,由“中倉標評辦”組織核實,以核實結論確定最終審定結果。
五、公告
公示期間沒有異議的,評價結果生效,由“中倉標評辦”定期統一發布公告,并頒發證書與標牌。
評價結果有效期為3年,復審應在有效期滿后半年內申報,復審評價按前述程序辦理。
評價結果有效期內,因設施條件有重大改善或運營管理發生重大變化,企業可以提出晉級申請,晉級評價按前述程序辦理。
對因城市改造、其它不可抗力、企業改變經營方式,企業原有庫區撤銷或不符合評價結果的,企業應向相關地區性評價機構提出申請,由“中倉標評辦”在網上予以公告說明。